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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ICU)护理费是否应支持?

来源: 作者:谢青松 2024-01-03
关于患者住进ICU是否支持护理费,目前法院呈两种观点:一种是“支持说”,一种“不支持说"。笔者代理过的案件有支持的,也有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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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说"判决理由:

黄O住院共32天,其中普通病房8天,ICU病房24天。由于ICU病房是由医护人员24小时护理,并不需要家属或者护工进行护理,所需饮食、营养需求均由医院提供,并已计为医疗费的一部分,黄O并未重复支出。因此,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应扣除黄O在ICU病房治疗期间24天的费用,该项费用应按8天计算。(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2018)桂0304民初2988号陶O等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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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说"判决理由:

病人在 ICU 病房内确有专门的医学护理,住院期间理论上确实不存在依赖他人进行生活护理的必要,然而,ICU 内重症患者病情危殆,ICU 外的患者家属虽不能直接参与生活护理,但在重症监护室外守候、期盼是人之常情,是人类血缘与亲情伦理,这是最朴素的情感表达之需要,按照一般就医规律和诊疗需要,家属是需要参与到治疗的辅助工作中的,如缴费交材料、签署手术文件等,以防出现紧急情况,医院可随时和家属沟通,这是最基本的医患住院治疗需要,故原告关于韦O在ICU 期间应当计算护理费的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本院予以支持。(来源: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桂1229民初1532号刘O等与大化民生宁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案)

笔者更倾向于“支持说”,法律意义上的护理,在临床中称陪护更合适。家属的陪护与护士的护理有本质的区别。陪护本意为“陪伴”、“保护”,家属的陪护既有生活上的照顾,也有心理上的安抚。对病人来说,陪护不一定就局限端饭送水。对于住在ICU的患者来说,生命垂危,几乎所有的家属都陪在医院,虽然由于条件限制不能端饭送水,但时时刻刻在病房外关注病人的生命安危,随时听候医师的召见告知病情和讨论诊疗方案,在人力、精力消耗的时间远远比普通病房的陪护多得多,因此,对护理费不能机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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