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西医疗专业律师 谢青松 转载请注明出版)
【诊疗经过】
2009年6月3日:朱XX行产前B超:脐带绕颈。
2009年7月8日23:00:朱XX因“停经39+6周,下腹胀痛伴见红半小时”入住桂林市中医院铁西分院妇产科待产。入院时体格检查:宫缩30-35秒/5-6分,性中,胎心138次/分,头位已入盆。经产妇。胎膜未破,先露部S-2。入院处理II级护理,吸氧30分,胎监20分钟。23:50宫口开大4cm,S-1宫缩35-40秒/3-4分,胎心音130次/分。
2009年7月9日0:20宫口开大7cm,S-1人工破膜,羊水III度浑浊,胎心音147次/分。0:30宫口开全;0:45顺产男婴。2:45回母婴同室室。
2009年7月10日5:00,新生儿呼吸急促,观察新生儿面色红润,心率135次/分,R38-45次/分,医生考虑不排除新生儿疾病建议转院,产妇及家属表示理解于5:30签字同意转院。9:00转桂林市人民医院。
桂林市人民医院:呼吸增快半天,诊断为:“吸入性肺炎”最后诊断:吸入性肺炎;围产期缺血缺氧性脑损伤;缺血缺氧性心肌损伤;新生儿病理性黄疸;新生儿眼炎。
【存在问题】
1、诊断为III羊水混浊时没有告知家属选择剖宫产术;
2、新生儿娩出后虽然APGAR评分高,便不排除新生儿因缺氧造成的器官损伤,没有按新生儿窒息进行检查进行排除和护理;
3、对胎儿窘迫的危害后果告知不充分,误导了患者父母作出了错误的决定;
4、在没有新生儿科的情况下应当严格要求患儿进行转院,在没有转院的情况下也没有做相关的预防性治疗;
5、观察病情不重视,新生儿出现呼吸急促症状被忽视;
6、延误患儿的转院时间。
【起诉】
向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2.5万余元。
【医疗鉴定】
经申请桂林医学会、广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回复:由于新生儿脑瘫正在康复中,暂不予鉴定。
原告经济困难,无力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民事调解】
一审判决:经法院调解,医方补偿患方25000元。
【代理手记】
充满期望、心酸和执着的男人 2009年12月17日
在接不接申XX的案件的问题上,我还是存在着犹豫:尽管案件本身事实对原告有利,但现存的证据对原告显然不利,他对于案件的必胜的信念和对案件处理的很高的期望值让我着实为难。考虑再三,我还是接了,不为诉讼的输赢,只为寻找事实的真相。
因为是湖南老乡,所以一开始接触就显得亲近。虽然同样是70后的,但他的经历却是极为丰富,做过生意,打过工,在全国各个地方都去过,结过婚离过婚,因为在奥运时被老外骗过,一个知识分子现在却沦落到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地步。虽然现在身无分文但对未来充满着信心和抱负。他很健谈,在接触过几次后,他的事业,他的家庭,他的爱好,他的故事都让你了解都很多。与他接触让我很感动,他提到最多的是湖南老乡,这让我重新认识到湖南人骨子里那种气质:很勤奋、吃得苦、有抱负。这种气质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这也感染了我。对于这个案件,我会尽 全力去办好,不仅仅是出于律师的职责,而是因为那份感动。
申XX对调解是充满着极大的期望的。起诉的时候多次请求法院组织双方调解,主办法官阳庭长还是非常通情达理的,约好双方到中医院调解。申XX在等待中备受煎熬,一面准备资料、研究案情、一面到处打听各种资讯,奔走于法院与卫生局之间,工作没法安心,茶饭也不思。然而终于盼来的调解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因为法官一问桂林中医院对调解的意见,对方就说不同意调解。显然对方是一直在使用缓兵之计,开始出了事情叫当事人去做鉴定,鉴定搞了三个月又不做了,又叫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走法律途径后现在调解不成又回过头来走医疗事故鉴定,半年过去了,回到了原点。而鉴定结果尚未可知,案件的期限遥遥无期。
一个大男人在法庭上当庭哽咽不止,那是一种极度的心酸、一种极度无奈、一种极度悲伤:小孩现在严重的支气管炎和脑积水,在最佳治疗时机却无钱治疗,该借的都借遍了,实在拿不出一分钱。医院对着自己的过错却是如此的冷酷无情,医院是拖得起的,可小孩的病是拖不起的,这一耽搁可是孩子的一辈子啊。
他曾经一直想着和平解决这一纠纷,但现在情形已经逼得他无路可退。他甚至想到暴力手段,但他胆子却小。他跟我说到过年很想回家了,因为很多年没回老家了,父母都已经七十多了,自己却没能尽到赡养义务,今年生了儿子,也应该回家让父母高兴高兴。他说这个事件让他已经耽搁了半年没去工作,他说他过完年想回北京再重新把自己的家具事业搞起来,因为在桂林天天装模让他这一个书生的身体非常疲惫,这也是一个迫不得已的办法。重新组建的家庭非常不容易,现在根本没心情上班,老婆天天在家吵,毛毛一天到晚生病,而自己却没有一分钱,男人的无能让他已经无地自容。
诉讼是需要成本的,诉讼也是需要代价的。在代理这一起案件时,这种感受是如此深。
今天上午申XX打电话给我,他说他要去中医院了,那天中医院院长答应在今天给答复。去了之后,院长仍然不在。我看到了申的无奈,也看到了他的无力。申的儿子现在是积水,急着用钱去手术和康复治疗,不用说手术费,夫妻俩没有工作连生活都成问题,而医院显然没有半点同意协商的余地,尽管错误是明显的。我这时反倒理解患者通过闹事来取得赔偿的心情。为了取得一个说法,申奔走于医院、卫生局、医学会之间,求助于政府、求助于报社。双方开始是共同委托鉴定,等了三个月之后,在一切都充分准备后医学会一纸回复,损害后果不确定不予鉴定将所有希望和努力化为零,最后在医院的强烈要求下选择了诉讼,在等待漫漫四个月这后,对方一句不同意赔偿让人悲愤交加,七个月的奔波,仅仅为了正义的诉求,花光了积蓄,操碎了心,换来的是彻底绝望。又是鉴定,而且又是委托桂林医学会鉴定,又是漫漫的等待。
在申请重新鉴定的6个月后,重新鉴定的申请还是令人失望的退回来了,理由同申请初次鉴定被退回一样。申XX仍然不死心,找主审法官、找对方医院希望在绝望的时候的一丝希望。也许这是最坏的医疗诉讼的结果。双方的实力明显的不对等,对方以各种程序和理由拖延时间,而作为患者在这个过程里身心疲惫,精力憔悴,对正义的期望一点点地消失。
申案终于决定开庭了,约好今日上午见面。
依旧在麦当劳,花费少,安静,我知道申XX经济情况太差了。他还是那样,见人话多,对未来充满着期望,对现实也充满着无奈。一个知识份子因为这件诉讼是三天两头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吃了这一顿没有下一顿,老家还有两个女儿读书,这里一个儿子隔三差五生病,老婆没有工作,全靠他一人。在家还经常受老婆的责备。一个男人混到这步田地也够落魄了。
官司快点完吧,让他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对他也是一种解脱。
从来还没遇到穷到这样的当事人,见面是律师请客,而且我还借了300元钱给他儿子治病。
庭上的对决2010-10-19
终于等到开庭了。
在庭上双方依旧是争吵。我将自己所收集的证据和罗列的观点在庭上进行了辩论。申依旧是非常的伤心与激动,对方依旧是毫无同情和理直气壮。由于没有鉴定,审理显得非常艰辛,案件从9点到12:30才开完。走时与法官讲起了申XX的困窘与艰难。
主办法官阳法官是我见过非常富有同情心和耐烦心的一位优秀法官。鉴于本案未进行医疗鉴定,阳法官向当事人表示出无奈,只能尽可能进行调解,让医方补偿一些费用给婴儿进行脑瘫康复,毕竟小孩的病耽误不得,那是一个小孩一辈子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