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疗专业律师 谢青松
“病历”被称之为医疗纠纷诉讼中的“证据之王”。病历既是医疗损害鉴定的关键性鉴定材料,也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如果能够复印一份病历找到专家进行咨询评判可以避免盲目的投诉与纠缠。对于复印病历的认识,还是有不少医务人员和患者存在误区,有些认为病历是医生所书写,不给患者复印;有些认为患者只能复印客观病历。为了宣传法律常识,以正视听,现就病历复印事宜讲解如下:
答: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有义务告知患者关于病历封存的规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答:归档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保管,未归档的住院病历由临床科室保管。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医院的病案室申请复印。但多数医院对于复印全部病历需要医务部(或者医患投诉办公室)进行审批。
答:(1)如果是患者本人,带患者身份证;
(2)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病历封存,则需要带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封存病历的《委托书》。
(3)如果患者死亡的,由患者的近亲属证实其与患者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
答:患者有权复印属于患者的全部病历资料。
患者有权复印属于患者的全部病历资料。
患者有权复印属于患者的全部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答:患者认为可能发生了医疗过错,导致了医疗损害就可以进行提出复印病历。
答:(1)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
(2)清点复印好的病历资料,是否全部复印;
(3)医院应当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4)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答:保留证据,可以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行政处罚,责令医疗机构履行复印义务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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