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公安(分)局,全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24年度有关统计数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你们,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8月22日




附件下载: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pdf
2025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如下:
死亡赔偿金860,880元(43044元/年×20年)
丧葬费49,434元(8239元/月×6个月);
残疾赔偿金:43044元/年×20年×残疾指数;
被抚养人生活费:26048元/年×抚养年限×受害人应承担份额;
住院伙食费:住院天数×100元/天;
护理费:58848元/年÷365天×护理天数;
住宿费:330元/天×天数;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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